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总工会的派出机构,接受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和女职工工作;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履行工会职能;反映广大职工的合理意愿和要求;维护职工和所属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;负责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和负责人的任免、培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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