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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(统战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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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   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(单位)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,承担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报批工作,承担市直机关各部门(单位)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书记、副书记任免的报批工作;参与市直机关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有关指导工作;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。指导市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,提出和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、制度;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等党内生活制度,提升组织力;承担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,起草调研报告、工作要点等。指导市(特区、区)直属机关工委工作;负责督查市直机关各部门(单位)推进党建工作情况。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,联系市直机关党外人士,加强思想引导,反映有关情况。



 联系电话:0858-820213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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